咨询内容:由于已使用的最大产能的吹灌封一体设备产能难以保证临床使用量。请问,采用吹灌封一体设备生产的滴眼剂生产线,生产同一品种同一剂型同一个规格的滴眼剂,可以同时配备几台吹灌封一体设备?
回复:同时配备几台吹灌封设备,取决于配液罐体积及需在多长时间内灌完。
咨询内容:请问: 1、同一条冻干粉针生产线,可同时使用几台冻干设备?是以冻干设备数量划分生产线数量的么? 2、同一条水针生产线,可同时使用几台灌装设备?是以灌装设备数量划分生产线数量的么?
回复:1.一条冻干生产线(含称量、配液、除菌过滤、灌装、冻干、轧盖)中,冻干设备可以配几台,这与产品的冻干曲线(即时间)、冻干设备体积有关,因此企业应根据此确定配备几台冻干设备。冻干产品以一个冻干设备冻干的量为一批。 2.同一水针生产线,以
稀配罐为一批,可以有几条灌装线,可分为1、2、3号灌装线,产品尽量分开放置,以便出现问题时可追踪查找原因。
咨询内容:请问,滴眼剂生产线采用吹灌封一体设备,每增加一台吹灌封设备,就划分为一个生产线么?
回复:滴眼剂的批量以配液罐的配液量为一批,如有两条吹灌封一体设备,为一拖二,两条灌装线上生产的产品尽量分开放置,如在批号上有1或2灌装线生产标识更好,这是为产品出现问题时便于偏差调查。
咨询内容:GMP附录规定: 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 以上针对的是外购的物料,基于原料药企业的风险评估结果,自制的物料是否可以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结合定期全检,来替代每批都进行全检?
回复:上述条款针对的情形是在供应商提供物料检验结果的前提下,经企业三批全检复核后,在后续批次中采用部分项目检验的控制方法。上述前提条件在自制物料管理中不存在,两者属于不同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