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S01 | 2000L/h双效浓缩器组(含提取液过滤器)。数量:各1台 内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材质,三层保温(标明:内胆厚度,夹套厚度:加热面积, 冷凝面积,包皮厚度,保温聚胺脂发泡厚度);加热室蒸汽加热夹层应有安全阀(安装在进汽管道上),带自动泄压保护。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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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2 | 自带排气阀,用于调整真空度,将其真空度控制在一定范围,自带清洗装置。浓缩器中包括必要的泵、效与效之间的二次蒸汽管道、物料管道、阀门、等。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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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3 | 磁力搅拌电机、电机选用SEW或同等品牌,搅拌桨材质为316L。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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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4 | 内表面机抛,Ra内≦0.4微米,Ra外≦0.8微米。有效蒸发量:以水试验,在蒸汽0.3mp,冷却水温30℃时,二效真空度0.078MP条件下,生产能力≥2200kg/h。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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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5 | 设备组成:一效加热室、一效蒸发室、二效加热室、二效蒸发室、冷凝器、冷却器、收液器及管阀件等。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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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6 | 冷凝器、冷却器:列管式冷凝,冷却水进水口及出水口需增加管口或三通阀门,方便对冷凝管结垢时进行酸洗清洗。冷凝器的顶盖设计要考虑拆卸方便,便于对列管内部的水垢进行疏通处理。 受液器:采用二个腔体结构,自动破真空排冷凝水装置,冷凝水收集器要有液位计和观察视镜,观察视镜窗口应足够大(直径在20cm左右),便于观察,排放冷凝水时间可以设置和验证。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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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7 | 加热室的上下端均应能够方便的打开,便于清洗。 蒸发室在适当的位置要有适当大小的高、中、低三个观察窗(是否可做成条形状),且要求大(直径在20cm左右),便于一个人操作同时能观察室内液体多少和浓缩情况。蒸发室要留有人孔,便于彻底清场使用,顶部带捕沫器。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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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8 | 设备制造结束后壳体内盛水试漏,夹套内进行水压试验,提供其验证报告。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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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09 | 带取样装置,便于取样测浸膏比重。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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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0 | 便捷性:设备结构简单紧凑,不用单独做平台就能一个人就能独立操作。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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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1 | 外表面亚光处理,光泽一致。内壁镜面抛光(Ra≤0.4UM),焊接接头形式及尺寸按HG20583-98中规定: 对接焊缝为DU4,接管与壳体的焊缝为G2,角焊缝的焊接尺寸按较薄板厚度。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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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2 | 设备的每条焊缝应编号,焊缝应按规定的比例进行的检验,并提供焊缝编号图和检验报告给买方。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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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3 | 所有连接处不得采用螺纹连接,须采用法兰或快开连接,所有与工艺用水接触部位的连接必须符合GMP要求。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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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4 | 人孔密封圈采用无毒硅胶材质,须有材质证明书。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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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5 | 动力口连接件均为不锈钢材质。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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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6 | 封头与接筒圆弧过渡。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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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7 | 罐上洁净阀门应为隔膜阀,压力、温度表应为快接洁净式。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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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8 | 保温性能良好,要求加热后外表温度应≤45℃。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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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19 | 出料口应设在最底部(DN40),下封头应保证不存水。系统设计应避免死角产生,符合3D要求。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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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0 | 使用3 相4线制电源, 220/380V, 50 Hz。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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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1 | 电器控制相对独立,且防尘。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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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2 | 所有线缆均有标号并有连接线路图。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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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3 | 设备具有接地线。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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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4 | 所有的线路应走接线槽。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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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5 | 所有的电气元件要有合格证。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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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6 | 电气系统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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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7 | 安全性能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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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8 | 设备功能失调或者失效的情况下,必须具备所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设备和产品仍然处于一个安全状态。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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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29 | 电源线路尽量隐藏于机座内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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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0 | 故障检测和警报提示。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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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1 | 所有单击均有急停开关,应急停开关按钮应高出其他开关1-2厘米并有红色区别。在人员可触及到位置。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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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2 | 距离设备1m远的噪音在 80 db以下。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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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3 | 设备内外表面锐角倒钝处理。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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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4 | 重新开启动力必须人工操作。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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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5 | 所有同药品直接接触的部位应用304不锈钢材料制造,并要提供第三方材质证明,镜面抛光。电焊部位焊缝完整,并经表面处理与外围外观、颜色相近,不得有明显焊点。特殊零部件的材料应符合生产、工艺和GMP要求。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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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6 | 设备结构合理,应能保证物料与其它部件互不产生污染等。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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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7 | 垫圈、密封圈和O型圈等采用食品级材料制作;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容易破损及破损后不产生脱落性颗粒,而且要易于拆卸和组装。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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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8 | 设备外部不可有电线或管路外悬。 机组任何部位不得有毛边致使人员刮伤之可能性。设备表面不得有明显刮伤、污损,电路配线端子需配线号及颜色分线之端子套。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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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39 | 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需要与执行和设计约束的一致。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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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0 | 设备安装说明/指南。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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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1 | 设备竣工图。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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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2 | 备件的清单及订购信息。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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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3 | 直接接触物料的部件材质证明。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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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4 | 生产此设备的资质。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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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5 | 电气及控制系统图。尺寸图。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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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6 | 请提供设备主要机械配置清单及报价。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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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7 | 运输时间包含在供货周期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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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8 | 设备到货清单必须详列每装箱内容物。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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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49 | 布局图(包括管线、电器位置和接口要求)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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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0 | 技术和功能规格(设备及控制系统)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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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1 | 硬件设计规范(原理图)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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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2 | 材质的材料证明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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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3 | 操作和维护手册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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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4 | 备件和消耗品清单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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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5 | 设备到货拆箱时供应商应陪同现场人员进行拆箱,如供应商未到现场,则我方自行拆箱,拆箱后如发现设备及其附件有任何损坏、缺少,供 应商负全责。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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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6 | 供应商负责将用户订购设备运送至用户厂内。用户负责厂内的搬运、吊装工作,供应商须指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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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57 | 设备供应商应免费对设备使用方人员3人进行全面培训(包括在供应商制作地培训和在用户现场培训),培训包括设 备结构原理、性能、操作、维修、故障排除等基本知识。合格标准 为用户参加培训人员能够独立正确操作设备,会排除常见故障。 | 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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