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企业发展规划、项目计划书、项目概念设计(CDS)要求编写项目的URS和各个子项目的URS。
2、根据概念设计中的设施、系统、设备清单和基本要求编写各个系统、设施、设备的URS。
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指标),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
项目的URS就是描述项目的拥有者或项目的最终用户对于项目提出的目标、目的和要求。
设施:指为某种需要而建立的机构、系统、组织、建筑等。制药企业中与生产、检验、仓储、EHS等相关的车间、实验室、仓库、净化装修功能建筑和功能构架的统称。
设施的URS就是描述设施的拥有者或设施的最终用户对于设施提出的达到某种目的和用途的具体要求。
公用系统指制药生产工艺中所需要的生产用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HVAC系统、空压、真空等系统设施的统称。
公用系统的URS就是描述公用系统的拥有者或公用系统的最终用户对于公用系统提出的达到某种目的和用途的具体要求。
4、设备:通常是一组中、大型的机具、器材的集合体,皆无法拿在手上操作,而必须有固定的安装台座,使用电源之类动力运作而非人力。
设备的URS就是描述设备的拥有者或设备的最终用户对于设备提出的达到某种目的和用途的具体要求。
在制药项目中,凡是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产品质量风险较高的、关键的、主要的项目(分项目)、设施、公用系统、设备,都应该写URS。
1、“三废”处理等项目
2、锅炉房、配电室、办公楼、消防设施、通讯设施
3、工业蒸汽系统、厂区供电系统、消防报警系统
4、发电机、冷水机组等设备
5、简单的标准设备、工具、容器